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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5日上午9点,在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成沛玉带领下,儿科主任成莲英、小儿脑瘫专科副护士长陈乐云来到荆鹏家政服务公司参加了2013年湘潭市省市人民政府实事“贫困残疾人救助工程”启动仪式。湘潭市副市长戴德清,市残联党组副书记、副理事长王艳霞在大会上做出重要指示:充分认识办好政府实事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实事实施工作的领导,广泛开展省市人民政府为残疾人办实事的宣传。
此次“贫困残疾人救助工程“实事项目对象:所有实事工程项目对象应具有我市常住人口户籍。(一)托养救助对象:托养救助服务对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且同时符合以下几条:1.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2.由家庭供养,其家庭为低保或低收入家庭;3.处于就业年龄阶段且无业。(二)抢救性康复贫困残疾儿童对象:1.年龄为不满七周岁;2.城乡低保户,低收入家庭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3.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应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稳定;4.残疾儿童的监护人配合。(三)免费为贫困残疾人适配助听器对象:2006年1月1日以前出生,有佩戴助听器需求的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残疾人。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是湘潭市脑瘫残障儿童康复训练基地,是湘潭市唯一经市卫生局,市残联批淮成立的经省残联备案的小儿脑瘫防治专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