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版
|
员工/学生版
|
EN
|
急救电话:0731-58669120 或 120
2022
10/18
14:54
发布于
[政策法规]
发布人员:
行政办公室
2022
10/18
14:54
发布于
[政策法规]
发布人员:
行政办公室
分享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223

文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部分节选: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51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朱镕基

   二00二年四月四日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淮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查看详情请看看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Copyright © 2003 - 2023 XTSY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服务号
门诊就医
网址:www.xtsyyy.com
邮编:411100 邮箱:xtsyyy@qq.com
电话:0731-58669199(行政总值班)0731-58669212(门诊预约)
0731-58669038(体检)0731-58669039(人力资源部)
工信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6018070号-1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订阅号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抖音号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视频号
Copyright © 2003 - 2023
XTSY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服务号
门诊就医
网址:www.xtsyyy.com
邮编:411104 邮箱:xtsyyy@qq.com
电话:0731-58669199(行政总值班) 0731-58669212(门诊预约)
0731-58669038(体检) 0731-58669039(人力资源部)
工信部网站备案/许可证编号:湘ICP备160180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