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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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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