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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减少或变动值班时间。
2、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医嘱和患者病情需要完成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四轻”(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十不”(不擅自离岗外出、不违反护士仪表规范、不带私人用物入公共场所、不在工作区吃东西、不接待私人会客和打私人电话、不做私事、不打瞌睡或闲聊、不与患者及探陪人员争吵、不接受患者礼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3、勤加巡视,了解病区动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与心理状态,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淮确及时完成。
4、建立科室护理交班志和科室用物交接记录本。护理交班志内容:病室工作动态(包括患者总数、入院数、出院数、手术人数、危重患者数、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人数等),患者病情变化及处理结果等。凡另有护理记录的病例,护理交班志上只填写索引。用物交接记录本需记录器械、仪器、特殊药品、常用物品的数量与状态等。
5、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淮备工作。做到“十不交接”(衣着穿戴不整不交接,危重患者抢救时不交接,患者入院、出院或死亡、转科未处理好不交接,皮试结果未观察、未记录不交接,医嘱未处理不交接,床旁处置未做好不交接,物品数目不清楚不交接,清洁卫生处置未处理好不交接、未为下一班工作做好用物淮备不交接,交班志未完成不交接)。
6、交接班必须认真负责,接班者提前10~15分钟着装整齐上
班进行交接。对所有患者进行床头交接。需下一班完成的治疗、护理,必须口头、文字交代清楚。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7、晨间集体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症患者、新入院患者和手术患者病情、诊断及治疗护理情况,参会人员认真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