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南院环境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第二次)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洽谈。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
备注 |
医院本部及南院环境监测服务目 |
1、根据列表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南院的废水、废气、噪音、室内空气、公共场所、饮用水、中央空调等项目的因子按法律法规的频次要求进行定期检测。(监测清单见附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环境监测的专业资质和技术条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监测规范、标准进行监测工作,对监测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负法律责任。出具的监测报告必须真实、有效、合法,相关环保部门承认报告的合法性。 |
13.3万元 |
详细检测项目、检测频次及服务要求见采购需求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符合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具有国家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证书。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及相应人员技术资质(国家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证书及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目录、技术人员资质证书、检验检测设备有相关校准资料等);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及资质证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记录;
(8)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查询。
(9)必须是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注册供应商。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国家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证证书。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公示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下午17:00。
四、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5号楼11楼)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5866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