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医院深入学习宣传《护士条例》

 

若水

2008-05-30


     《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23日经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国务院第517号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和领会《护士条例》的精神实质,依法履行护士职责,切实做好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连日来,湘潭市一医院护理部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学习宣传《护士条例》。

    该院首先订购和发放了《护士条例》手册,保证每位护士人手一册;及时组织各科室护士长和护理骨干参加了市卫生系统举办的《护士条例》专题讲座;院内举办学习班组织全院200多名护士系统学习、领会《护士条例》内容;布置各科室在科内交流和讨论学习《护士条例》心得体会;对《护士条例》相关知识进行了理论考核;各科室刊出《护士条例》黑板报,深入宣传《护士条例》内容。

    《护士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国家关爱护士和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的一个重要体现,也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是我国护理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也必将推动我市护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