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一医院文明卫生公约

为加强医院地面维护和环境卫生绿化,保护好医院的一草一木,使广大职工家属和患者有一个良好舒适的工作和休息场所及治疗环境,特制定本公约。

    一、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槟榔渣等物。

    二、不得攀折树木、花草、践踏草坪。

    三、不得破坏医院消防栓、空调管道、果皮箱、电线电缆等公共设施建设。

    四、不得向路面上泼倒污物和带有腐蚀性的有机溶剂等。

    五、不得在球场和绿化带附近晾晒棉被、床单、衣物和蔬菜等杂物。

    六、不得私自圈养宠物和鸡、鸭。

    七、不得从自家阳台或窗户向楼下抛扔垃圾。袋好的垃圾必须放入垃圾桶。

    八、公共场所不得大声喧哗,进行娱乐活动时不得影响友邻的正常休息。

    九、所有机动车辆不得驶入家属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保卫科同意方可进入。

    以上九条文明卫生公约望大家遵照执行,违反以上任一条款者,扣发当月奖金一百元。如屡教不改者,则扣发年终奖金并作待岗处理。如属职工家属及子弟违反,则扣发当事人爱人或父母的奖金。该公约将严格执行,拒绝人情关系,无论干部群众,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