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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艾滋病病毒感染 2002.11.30 健康人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后约有30-70%在2至4周发生由病毒血症引起的急性期感染症状。此后需经2-10年或更长的无症状期后才发生以机会性感染和肿瘤为主要病变的艾滋病。急性期症状一般持续3至5天,最长不超过两周。 (一)流行病学史 1、同性恋者或异性恋者有多个性伴侣史,或配偶、性伴侣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 2、静脉吸毒史。 3、注射未经病毒去除或病毒灭活的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史。 4、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有密切接触史。 5、有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等性病史。 6、出国史。 7、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所生的子女。 8、输入未经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血液。 9、供血(浆)史。 (二)临床表现 1、有发热、乏力、咽痛、全身不适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2、个别有头痛、皮疹、脑膜脑炎或急性多发性单核细胞增多症。 3、颈、腋及枕部有肿大淋巴结,类似传染性多发性神经炎。 4、肝脾肿大。 如果出现以上症状,应参考流行病学史考虑做必要的实验室检查。 (三)加强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要经过很长的的潜伏期后才发展为艾滋病病人,在这段漫长的时间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着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和工作能力,但是却具有传染性。他们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伤口渗出液中都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如果不能很好地对他们进行管理,就会成为危险的传染源,而不利于我国对艾滋病流行的控制,也不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自身的合理治疗和延长生存期。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