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临床运行需求,探索补充护理人员新模式,合理配置和使用护理人力资源,确保临床护理工作质量,提高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招聘管理机构
(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招聘计划,组织招聘报名、签署廉洁承诺书、资格审查、招聘考试、体检、录取及合同签订工作的实施。
组 长:刘群友、杜 君
副组长:李云青、成沛玉、杨 杰、吴勇军、邓 纯
组 员:黄惠群、周晓峰、罗 京、邱 琼、许 静
(二)纪检监督小组
组 长:邓 纯
组 员:舒鹏飞、刘凤辉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医院、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并安心在本院工作学习。
3、遵德守礼,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沟通能力等)。
5、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标淮执行,身高体重达标,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女1.55米以上,男1.65米以上。
6、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学历条件:国家承认办学的正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
8、执业资格证条件:必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通过护士执业考试并成绩合格。
三、招聘范围:招聘当年及前一年护理专业毕业生,并在本院延长实习至少1个月以上的护理专业人员。
四、用工方式:
1、全日制本科学历护理人员为医院合同制用工;全日制大专学历护理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医院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管理。
五、招聘计划:
1、全日制本科学历及高中起点的3年全日制大专按实际报考人数的90%录取;
2、初中起点的5年全日制大专按实际报考人数的70%录取;
3、未录用人员不再参加补考并不再留院延长实习。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料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2019年10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本院5号楼13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考生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两寸彩照一张,并填写《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手写签名)进行现场报名。
2、考生签署《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招聘廉洁风险告知书》和《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告知书、承诺书及签名采用手写)。
3、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2019年10 月22 日 。资格审查发现资料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则取消报名资格(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报名)。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
第一批:全日制本科学历及高中起点的3年全日制大专考试考核时间安排在2019年10月,见方案中具体的安排;
第二批:初中起点的5年全日制大专考试考核时间安排在2019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计分比例:笔试(20%)、操作考试(30%)、面试(20%),日常工作考核评价(20%)、综合评价(10%),所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笔试:医院组织专家统一出题及阅卷。按百分制考试计分,笔试成绩占总分值的20%。
(1)考试范围: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
(2)考试时间:第一批考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下午2:30-3:30。
(3)地点:本院5号楼13楼学术报告厅。
2、操作考核:统一操作项目,按百分制考试计分,操作考核成绩占总分值的30%.
(1)考核顺序抽签决定。
(2)考核时间:第一批考试时间2019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淮考证上通知为淮)。
(3)考核地点:在本院学术交流中心(以淮考证上通知时间为淮)。
(4)考试要求:应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操作考试,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医院不再通知。
(5)考试评委:统一由医院外聘院外专家。
3、面试:按百分制考试计分,面试成绩占总分值的20%。
(1)面试形式:自我介绍和口述答题;时间:3分钟/人。
(2)面试考察项目和分值:总分100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水平、思想品德及协调能力各占20分(见附件3)。
(3)评委及记分:评委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及护理专家组成,评委平均分值为面试得分。
(4)面试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31日在本院5号楼13楼小会议室进行(具体时间以淮考证上通知为淮)。
4、日常工作考核评价:按百分制计分,日常工作考核评价占总分值的20%。由主管职能部门会同相关业务科室科主任、护士长组织对报名人员在延长实习期间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填写日常工作考核评价表(见附件4),按优秀(80-100分)、合格(70-7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在相应档次内打分,评定为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5、综合评价:党委会综合评议结果按百分制计分,占总分值的10%。
(三)择优预录
根据笔试、操作考核、面试、日常工作考核、综合评价的得分之和为最后得分,按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
(四)体检:预录人员在本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统一体检并交纳体检费用(男400元/人、女450元/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七、签订劳动合同
1、录取人员(正规全日制本科生)与医院签订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录取人员(正规全日制大专生)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
2、用工待遇:
(1)全日制本科学历护理人员由医院给予相关待遇,包含基本工资(按湘潭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标淮计发)、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绩效工资:未取得医院护理人员专科能力合格证人员享受50%绩效工资,取得1个医院护理人员专科能力合格证人员享受80%绩效工资,取得2个医院护理人员专科能力合格证人员享受100%绩效工资。
(2)全日制大专学历护理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给予相关待遇,包含基本工资(按湘潭市最低工资标淮核发)、和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绩效工资:未取得医院护理人员专科能力合格证人员享受50%绩效工资,取得1个医院护理人员专科能力合格证人员享受80%绩效工资,取得2个医院护理人员专科能力合格证人员享受100%绩效工资。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程在医院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禁请客、送礼金(劵)、发短信、找人打招呼或威胁、恐吓、诋毁、造谣,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如录用后,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以上行为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