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
地址 内科楼西侧供应楼一楼
咨询电话 0731-58669174 护士长 万钧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简介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历史悠久,在工作人的努力下,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2009年11月,新的消毒供应中心投入使用,我院消毒供应中心占地面积660平方米,投资500万。消毒供应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副主任护师2人、主管护师9人、护师3人、消毒员1人、工人1人。消毒供应中心是医院内承担全院各科室所有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物品的回收、清洗、消毒、包装、灭菌、储存及无菌物品供应的部门,其工作质量与医院感染的发生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消毒供应中心建筑布局科学规范。去污区、检查包装灭菌区、无菌物品存放区设有实际屏障,采用了强制性通道通行,进入每一区都需经过缓冲间洗手更衣、换鞋,且人流物流分开,不交叉、不逆行。我中心设备齐全,配有全自动清洗消毒器、超声波多功能清洗机、自动封口机、脉动真空灭菌器、美国环氧乙烷灭菌器、3M快速阅读器等清洗消毒、包装、灭菌设备。所有人员均经过专业的学习培训,符合行业标淮中的上岗要求。
2009年11月消毒供应中心由原先的分散式管理转为集中式管理,开始接收了全院手术器械及外来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2012年9月,一次性无菌物品由我科发放,信息化管理正在逐步落实;2011年底顺利通过省卫生厅对我中心的评审验收。
回收
1. 诊疗器械密闭运输,集中回收处理。
2. 特殊感染双层密闭包装,单独回收处理。
3. 不在诊疗场所清点,避免反复装卸。
4. 回收工具使用后清洗、消毒,干燥备用。
清点分类
1. 应在CSSD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核查。
2. 应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清洗、消毒
1. 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2. 清洗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
3.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湿热消毒。
4.湿热消毒应采用经纯化的水。
5.消毒后直接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5min,或A0值≥3000;消毒后继续灭菌处理的,其湿热消毒温度应≥90℃,时间≥1min,或A0值≥600。
干燥
1. 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
2. 不耐热器械、器具和物品可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擦布、压力气枪或>95%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3. 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检查与保养
1. 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检查。
2. 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3. 应使用医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品作为润滑剂。
包装
1. 压力蒸汽灭菌包重量要求:器械包重量不超过7kg,敷料包重量不宜超过5kg。
2. 压力蒸汽灭菌包体积要求: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25cm,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不宜超过30cm*30cm*50cm。
3. 包装方法及要求:灭菌物品包装分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式包装。
灭菌
1.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
2. 干热灭菌:适用于耐热、不耐湿,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如玻璃、油脂、粉剂等物品的灭菌。
3. 低温灭菌:适用于不耐热、不耐湿的器械、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储存与发放
1. 灭菌后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在无菌物品存放区。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去除外包装后,进入无菌物品存放区。
2. 物品存放架或柜应距地面高度≥20厘米,距离墙≥5厘米,距天花板≥50厘米。
3. 无菌物品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服务宗旨: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紧紧围绕临床工作。
工作目标:为临床提供优质、高效、低耗的服务。
服务态度:主动、热情、及时、周到。
服务承诺:全力满足临床科室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