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公告
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需要采购救护车一台及救护车上所配急救设备1套(包括1、急救医疗箱1个;2、便携式心电图机1台;3、便携式心电除颤监护仪1台;4、便携式呼吸机1台;5、便携式电动吸引器1台;6、车载心肺复苏泵1台;7、全自动腕式血压计1台),现就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CGZX2014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护车及急救设备采购项目
三、救护车供应商资格
(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救护车的生产厂家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标淮。
四、救护车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同时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4)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证明,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专用章。
五、医疗设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2、投标人应当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Ⅱ类或者Ⅲ类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
3、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
4、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5、投标业务代表身份证、授权书、社保证复印件。
6、投标人近10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医疗设备报名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
4、医疗器械注册证;
5、所投报设备的
6、生产、代理或经销资格证明;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8、业务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9、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证明,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专用章
七、投标登记(报名)时间
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
八.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8.1开标日期另行通知
8.2开标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楼会议室
8.3 交货地点: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
8.4交货时间: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3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九.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机构名称: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100号
邮政编码:411101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电话:0731-58669721 手机13786205920
传 真:0731-5866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