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
由于洪灾期间自然环境的改变,易导致自然疫源性疾病的流行和暴发。洪灾后需要重点预防的自然疫源性传染病有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乙型脑炎、虐疾、血吸虫病、鼠疫、炭疽、布鲁氏菌病等。
预防自然疫源性疾病
(1)防蚊、驱蚊:减少露宿机会;有条件的地方可使用蚊帐,药物防蚊、驱蚊;在野外工作要扎紧裤腿、袖口,防止蚊虫叮咬。
(2)消灭苍蝇。水灾期间建临时厕所,不随地大小便;粪缸、粪坑中加药杀蛆;动物尸体要深埋,土层要夯实;灾后应创造条件修建防蝇厕所。
(3)必要时预防服药及接种疫苗。
(4)加强“除四害”(蚊子、老鼠、蟑螂、苍蝇)工作。
肾综合征出血热
肾综合征出血热(又称流行性出血热)以鼠为主要传染源。该病起病急、畏寒、发热;全身酸痛,乏力,呈衰竭状;头痛,眼眶痛,腰痛(三痛);面、颈、上胸部充血潮红(三红),呈酒醉貌;眼睑浮肿,结膜充血,水肿,有点状或片状出血。群众要做好卫生及自我防护工作,如确保家及工作场所无鼠;妥善保管粮食、防止食物被鼠污染;清扫有鼠类尿、粪污染的地方时,要适当防护,戴橡胶或塑料手套,戴口罩;做好防鼠灭鼠措施,防止鼠类进入室内;不采取人工捣动鼠窝等灭鼠措施。
钩端螺旋体病
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主要宿主为猪等家畜和鼠类,人主要通过接触被猪和鼠的带菌尿液污染的疫水及土壤而感染发病。该病主要症状和体征有发热、头痛、全身乏力、小腿肌肉触痛、浅表淋巴结肿大和眼结合膜充血等,严重者可造成肝、肺、脑、肾等重要器官受损,并危及生命。灾区群众要避免接触疫水,对猪等牲畜进行圈养,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灭鼠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参加抗洪抢险人员和参加水稻收割的农民,必要时可接种疫苗。
炭疽
炭疽以牛、羊等食草动物为主要传染源。类似于食物中毒。其特征为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疱,周围组织肿胀及浸润。肺炭疽表现为高热,呼吸困难,可有胸痛及咳嗽,咯粘液血痰。灾区群众要预防炭疽,不接触病死动物,发现牛、羊等动物突然死亡,要做到“三不”,即不宰杀、不食用、不买卖,并立即报告当地农业畜牧部门,由该部门进行处理。注意从正规渠道购买牛羊肉制品,不购买和食用病死牲畜或来源不明的肉类。
血吸虫病
我国血吸虫病主要流行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江苏、四川、云南等省份,灾区群众要注意用水安全,在受灾区禁止直接饮用生水,避免接触疫水。接触疫水后如出现发热、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尽快寻求医生帮助。
虐疾
洪涝灾害发生后,虐疾流行区出现虐疾暴发、流行的情况并不少见。受灾地区应加强疫情监测,建立疫情监测点,加强发热病人的血检,提倡使用蚊香,杀虫剂浸泡蚊帐或长效蚊帐,有条件的地方,在居所内安装纱门、纱窗等家庭防蚊措施。提倡穿着长袖长裤、在暴露的皮肤部位喷涂酊剂、霜剂、液剂等驱避剂。
三、其它疾病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
注意手部清洁。不用手、尤其是脏手揉眼睛。各人的毛巾与脸盆应单用。如果不得不与红眼病病人共用脸盆,则应让健康人先用,病人后用,用完以肥皂将脸盆洗净,并常用消毒剂浸泡消毒,不能使用酒精消毒剂,应使用含氯消毒剂。
食物中毒
食物要煮熟煮透,生熟分开,餐具须清洁并消毒后使用,进食前要洗手;不吃腐败变质或被洪水浸泡过的食物;不吃淹死、病死的禽畜、水产品;不吃剩饭剩菜,不吃生冷食物;不到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摊档购买食品;不吃发霉食物;不自行采摘野生菌类食用。避免误用工业盐当食用盐;食品应储存在干燥、低温处,且不易被鼠类和苍蝇、蟑螂侵害,并防止鼠药污染食品。洪灾期间和退水应避免或减少大型聚餐。
水源性疾病
不喝生水,只喝开水或符合卫生标淮的饮用水;对临时的饮用井水、河水、湖水、塘水等,一定要进行消毒;混浊度大、污染严重的水,必须先加明矾澄清后再消毒;饮用水消毒剂(漂精片、消毒泡腾片)必须放在避光、干燥、凉爽处存放(如用棕色瓶拧紧瓶盖)。自来水水管或水龙头如被污染,退水后应充分清洗管路,水龙头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集中性供水应严格按照规范消毒,末梢水余氯须达到国家标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