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全科专业基地(2024年版)
| 所属省(区、市): | |
| 培训基地名称: | 基层实践基地名称: |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 |
| 1.基本条件( 10分) | 1.1基地条件 | 1.1.1临床培训 基地条件 | 1.年出院病人数≥1万人次,年门诊量≥40万人次,年急诊量 ≥2万人次2.必备科室:全科医学科、 内科、神经内科、儿科、外科(普 外科、骨科、泌尿外科)、妇产科 、 急诊科、皮肤科、五官 科( 眼科、耳鼻咽喉科) 、传染科(感染性疾病科)、精神 科、 中医科、康复医学科、 医学影像科、检验科 | 每项0.5分(项目 内容均符合得0.5分)。(第2项说明1. 应有包括全科医学科在内不少于10个轮转科室在本法人 机构内,其他轮转科室不全的,可与协同单位共同完成 培训,协同培训的科室(含亚专业) ≤ 3 个。2.感染性 疾病科接诊范围应包含感染性腹泻、病毒性肝炎、结核 病等《标准》要求的传染病,否则需与其他机构联合培 | 1 | | |
| 1.1.2基层实践 基地条件 | 1.有长期稳定的基层实践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 生院,下同)辖区人口数≥5万人( 中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每名指导医师签约人数≥500人,且能够满足教学要求2.必备科室:全科医学科、预防保健科、 中医科、康复科、精 神疾病管理科(或精防科)、检验科、 医学影像科 | 每项0.5分(项目 内容均符合得0.5分)。(第2项说明: 前2个轮转科室应在本法人机构内,其他轮转科室不全 的,可与临床培训基地联合培训) | 1 | | |
| 1.1.3 临床培 训基地全科医学科设置要求 ★ | 1.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有符合全科教学要求的全科门诊、 全科病房、独立的示教室,全科医学科年门诊量≥1万人次; 年收治病人数≥500人次2.全科医学科在基地职能部门的协助下,牵头承担培训任务,包括住院医师管理、轮转计划、考勤考核和教学质控等 | 第1项2分,第2项1分。(第1项说明:1.独立设置全科医 学科,总门诊诊间≥2间,其中一间为全科教学门诊;病 床数20-40张为宜,得2分;2.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只 有全科病房或符合教学要求的全科门诊,得1分; 3.全科 医学科未独立设置,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 3 | | |
| 1.1.4 疾病种 类及数量 | 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2022年版)》及《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全科专业相关 要求,详见附件1-1至1-13 | 抽查1个临床轮转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各0.5分查看上年度医院统计室提供的病种病例数,符合要求, 或病种病例数≥规定数的75%,且有符合条件的协同单 位,总病例病种数符合要求(基层提供慢性病管理数),得0.5分;未达标,不得分 | 1 | | |
| 1.1.5临床技能 操作种类及数 量 | 抽查1个临床轮转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各0.5分查看上年度医院统计室提供的技能操作种类和数量,符 合要求(基层提供相关服务数),得0.5分;未达标,不 得分 | 1 | |
| 1.1.6临床培训 基地与基层实践基地联系紧 密★ | 1.与基层实践基地正式签订规范的联合培训协议2.临床培训基地对基层实践基地指导医师开展培训3.临床培训基地每年到基层实践基地指导、督查教学工作, 开展联合教学活动和召开教学相关会议 | 满足所有要求,且有良好效果,得2分;每缺1项扣1分, 扣完为止 | 2 | | |
| 1.2协同情况 | 1.2.1协同单位 | 轮转科室不全的,须有协同的其他医疗机构共同完成培训内 容,轮转培训时间和质量符合大纲要求 | 满足所有要求,得1分。(协同单位数量应≤3个;设置非必要协同单位,协同单 位独立招收或独立培训的,取消培训基地资格;科室齐 备,无需协同单位的,此处不扣分) | 1 | | |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 |
| 2.师资管理( 15分) | 2.1师资情况 | 2.1.1师资与培 训对象比例 | 每名指导医师同时带教培训对象不超过2名 | 临床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各0.5分 符合要求,得0.5分;未达标,不得分 | 1 | | |
| 2.1.2临床培训 基地师资条件 | 1.指导医师具有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上职称2.熟悉基层全科医生工作情况,在基层实践基地承担以教学 为主的专家门诊、会诊及示范教学等工作,全科医学科指导 医师至少每月1次,其他科室指导医师至少每年1次3.全科医学科指导医师执业注册范围含“全科医学专业” | 检查基地提供的师资名单均达到标准,得1分 两项达到标准,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1 | | |
| 2.1.3基层实践 基地师资条件 | 1.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中级及以上职称3.有3年及以上基层卫生工作经历4.全科医学科指导医师执业注册范围含“全科医学专业” | 均达到标准,得1分两项达到标准,得0.5分 其他,不得分 | 1 | | |
| 2.1.4师资队伍 组成 | 1.临床培训基地全科专业指导医师总人数至少15人,其中内 科、全科医学科至少各3人,神经内科、外科、儿科、急诊科 至少各1人;基层实践基地全科专业指导医师总人数至少5人,其中全科医学科至少3人,预防保健科至少1人2.高级职称比例,临床培训基地不少于1/3,基层实践基地不 少于1人 | 均达到标准,得1分 不达标准,不得分 | 1 | | |
| 2.1.5专业基地 负责人条件 | 1.临床培训基地: 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执业注 册范围含 “全科医学专业” ,从事全科医疗、科研和教学工 作至少5年;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或管理培 训,并获得培训证书2.基层实践基地: 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5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师资培训 或管理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 每项0.5分(证书5年内有效) 均达到标准,该项得0.5分不达标准,不得分 | 1 | | |
| 2.1.6设立全科 教研室与教学 小组 | 1.培训基地有全科教研室(含基层实践基地成员),并有效 开展相关教学活动2.临床培训基地主要轮转科室(全科医学科、 内科、神经内 科、外科、急诊科、儿科等)和基层实践基地分别设立教学 小组,成员需含全科指导医师,并明确相应成员的职责,定 期组织研究全科教学工作 | 每项1分均达到标准,该项得1分 不达标准,不得分 | 2 | | |
| 2.2师资建设 | 2.2.1师资培训 ★ | 1.主管教学院领导参加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或管理 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2.临床培训基地全科医学科和内科从事全科带教的指导医师 均应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其他轮转科室至 少各1人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并获得培训证 书;其中经过全科医学骨干师资培训或国家级师资培训的人 数不低于1/5;基层实践基地至少有5人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全 科医学师资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3.所有指导医师上岗前均需参加过院级(基层参加过临床培 训基地院级)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持有效期内师资证上岗 | 每项1分(证书5年内有效)【说明: 国家级和省级师资 培训时间需执行原卫生部《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实施意见 (试行)》(卫办科教发〔2012〕151号)要求,集中培 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或4整天, 内容符合全科医学师资培 训要求】 | 3 | | |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 |
| 2.师资管理( 15分) | 2.2师资建设 | 2.2.2师资评价 | 每年度至少组织1次对指导医师的教学工作评价 | 临床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各0.5分有方案,具体实施并有反馈和运用,得0.5分;未达标, 不得分 | 1 | | |
| 2.2.3激励制度 ★ | 建立指导医师激励机制,将教学工作与绩效考评、奖金、评 优、职称晋升等挂钩并切实执行,并对指导医师实行动态管 理 | 临床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各2分有激励机制或方案,且已与绩效考评、教学补助、评优 及职称晋升等挂钩,得2分;有激励制度但不落实或无激 励制度,不得分 | 4 | | |
| 3.培训管理( 30分) | 3.1制度与落 实 | 3.1.1 “主要 领导”责任制 ★ | 1.院领导重视全科培训工作,并切实落实。 医院主管教学的 院级领导对全科医学有较清晰认识、熟知全科医学人才培养 的基本规律2.临床培训基地每年对基层实践基地教学经费有预算及投 入,且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合理规范用于基层实践基地教学3.基层实践基地有相应“主要领导”负责 | 每项1分;不达标准,不得分。(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会,研究并解决全科住培工作相 关问题,全科住培工作纳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 3 | | |
| 3.1.2专业基地 负责人 | 实行专业基地主任负责制,并切实落实;基层实践基地有相 应基地负责人 | 有,且职责明确、履职认真,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 地各得0.5分;无或岗责不清或履职不认真,不得分 | 1 | | |
| 3.1.3教学主任 | 设专职教学主任岗位,负责全科专业基地教学工作的组织实 施;基层实践基地设置专职或兼职教学主任岗位 | 有,且职责明确、履职认真,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 基地各得0.5分;无或岗责不清或履职不认真,不得分 | 1 | | |
| 3.1.4教学秘书 | 设置专职教学秘书岗位,落实全科专业基地教学工作;基层 实践基地设置专职或兼职教学秘书岗位 | 有,且职责明确、履职认真,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 基地各得0.5分;无或岗责不清或履职不认真,不得分 | 1 | | |
| 3.1.5招收计划 完成情况 | 连续两年完成本省分配的招收任务情况 | 1.按完成全科专业招收任务比例折算(保留小数点后 1位),完成率 ≥90%,1年得1分;2.90%>完成率 ≥ 85%,1年得0.5分; 3.超过容量或完成率<85%不得分 | 2 | | |
| 3.1.6轮转计划 ★ | 轮转计划合理,并按规定落实 | 临床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各1分符合要求且严格落实,得1分轮转计划不符合要求或未严格落实的限期整改 | 2 | | |
| 3.1.7考勤制度 | 有考勤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执行 | 临床培训基地及基层实践基地,各0.5分 有,且严格落实,得0.5分未严格落实,不得分 | 1 | | |
| 3.2培训活动 | 3.2.1入专业基 地及入轮转科 室教育 | 有入专业基地教育、入轮转科室教育, 内容包括医院(科室 )情况、 医院(科室)培养计划与要求、规章纪律、 医德 医风、 医患沟通以及临床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模拟训练等, 并有专人组织实施 | 核查入专业基地教育及3个临床轮转科室、基层实践基地 入科教育,均有且严格落实,得1分;其中1个科室或基 层实践基地无或不规范,得0.5分;其他,不得分 | 1 | | |
| 3.2.2教学查房 | 临床培训基地开展规范的教学查房,至少2周1次 | 核查2个临床轮转科室,次数达标且内容形式规范,各得 1分 | 2 | | |
| 3.2.3教学门诊 | 开展规范的教学门诊,至少2周1次 | 核查全科医学科及基层实践基地,次数达标且内容形式 规范,各得1分 | 2 | | |
| 3.2.4临床小讲 课 | 开展针对全科住院医师的临床小讲课活动,全科医学科和基 层实践基地至少每周1次,其他轮转科室至少2周1次 | 临床培训基地( 涉及所有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次数 达标且内容形式规范,各得1分 | 2 | | |
| 3.2.5教学病例 讨论 | 开展规范的教学病例讨论,至少2周1次 | 临床培训基地( 涉及所有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次数 达标且内容形式规范,各得1分 | 2 | | |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 |
| 3.培训管理( 30分) | 3.2培训活动 | 3.2.6思政教育 ★ | 加强培训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精神教育和医学人文教 育 | 将思政教育融入到日常教学工作,得2分;思想政治教育 、职业精神教育和医学人文教育缺失或不到位,不得分 | 2 | | |
| 3.3过程考核 | 3.3.1出科考核 ★ | 有出科考核方案,有理论考核题库、试题充足、每年重复率 不超过30%,有技能操作考核评分表,有考核评分结果反馈及 运用 | 核查2个临床轮转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各1分考核全面(题型≥3种、题量≥50道)、原始资料齐全, 真实规范,有考核评分结果反馈及运用,得1分;无考核 评分结果反馈及运用,不得分 | 3 | | |
| 3.3.2年度考核 | 有年度考核的实施细则, 内容包括理论知识、临床技能、综 合评价等,能真实全面反映年度培训情况,体现专业特点和 分层递进的培训要求 | 有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全面,原始资料齐全,真实规范,有考核评分结果反馈及运用,得1分;无考核评分结 果反馈及运用,不得分 | 1 | | |
| 3.4培训强度 | 3.4.1管理床位 数★ | 全科医学科独立管床数3~5张,其他科室2~ 3张 | 核查2个临床轮转科室,各1分书写入院记录、首次病程、病程记录、 出院记录规范, 且管床数符合要求,得1分不独立管床或管床数不达标,不得分 | 2 | | |
| 3.4.2门急诊工 作量★ | 1.全科医学科、 内科、神经内科、儿科和外科、妇产科、急 诊科等主要轮转科室指导医师在病房工作期间应管理病床不 少于5张,在门诊工作平均每日应接诊患者20名及以上,在急 诊工作期间平均每日应接诊患者15名及以上2.符合条件的住院医师,有上级医师指导,在临床培训基地 门急诊工作期间平均每日接诊患者≥5人次;在基层实践基地 独立接诊,轮转全科医学科时平均每日 ≥10人次 | 每项1分;不达标,不得分 | 2 | | |
| 4.培训质量( 45分) | 4.1指导医师 教学质量 | 4.1.1教学查房 质量★ | 指导医师组织规范的教学查房,悉心指导培训对象 | 考核全科医学科或其他主要轮转科室教学查房情况,3选 1,按实际得分折算,详见附件2 | 6 | | |
| 4.1.2临床技能 带教情况★ | 指导医师协助并指导培训对象完成技能操作和基层接诊,带 教严格规范 | 抽选1个临床轮转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各4分,按实际 得分折算,详见附件4和6-1 | 8 | | |
| 4.1.3教学门诊 ★ | 指导医师组织规范的教学门诊,悉心指导培训对象 | 抽选全科医学科或基层实践基地,按实际得分折算,详 见附件3-2 | 6 | | |
| 4.2培训对象 培训效果 | 4.2.1医疗文书 书写★ | 培训对象临床轮转科室的病历书写、基层实践基地的健康档 案书写规范 | 抽选1个临床轮转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各3分,按实际 得分折算,详见附件5和6-2 | 6 | | |
| 4.2.2临床技能 操作★ | 培训对象临床技能操作和基层接诊情况 | 抽选1个临床轮转科室及基层实践基地,各3分,按实际 得分折算,详见附件4和6-1 | 6 | | |
| 4.2.3教学门诊 接诊★ | 培训对象教学门诊接诊情况 | 抽选全科医学科或基层实践基地,按实际得分折算,详 见附件3-1 | 4 | | |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 |
| 4.培训质量( 45分) | 4.2培训对象 培训效果 | 4.2.4执业医师 资格考试 | 近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通过情 况 | 近三年本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通 过率≥近三年全国本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 格考试的平均通过率,得3分;低于近三年全国本专业住 院医师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平均通过率5个百分 点,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近三年本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 通过率=近三年本专业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的 人数/近三年本专业应首次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总人数) | 3 | | |
| 4.2.5结业考核 ★ | 近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结业考核的通过情况 (理 论考核、技能考核同时通过) | 近三年本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结业理论考核的通过率 ≥近三年全国本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结业理论考核平 均通过率,得5分;低于近三年全国本专业住院医师首次 参加结业理论考核平均通过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 分,扣完为止。(近三年本专业住院医师首次参加结业理论考核的通过 率=近三年本专业首次参加结业理论考核通过的人数/近 三年本专业应首次参加结业理论考核总人数) | 5 | | |
| 4.2.6完成培训 内容与要求 | 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年版)》全科 培训标准,核实培训对象培训手册的填写情况 | 抽选2-3名培训对象培训手册均符合全科培训标准要求,完成率≥90%,得1分;其他 情况,不得分 | 1 | | |
| 合计 | 100 | | |
| 备注:1.指标中所有规章制度,专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且有医院正式文件。2.指导医师指具有带教住院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师和基层公卫医师。3.原则上考核住院医师必须为在培第二年及以上住院医师。没有住院医师的,该项目得0分。 3年无住院医师的,该培训基地不合格(取消)。4.全科专业基地(含基层实践基地)聘用服务期内或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每聘用1名服务期内或违约定向生扣10分。5.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42项。 三级指标中,核心指标17项、计67分,一般指标25项、计33分,共100分。合格:基本条件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总分数≥80分;核心指标得分≥53.6分基本合格:基本条件合格,且具备下列条件:70分≤总分数<80分;核心指标得分≥46.9分不合格( 限期整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60分≤总分数<70分;40.2分≤核心指标得分< 46.9分;在培全科住院医师总数连续3年达不到专业基地最小培训容量要求;轮转计划不符合要求 或未严格落实不合格(取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基本条件不合格;设置非必要协同单位,协同单位独立招收或独立培训;总分数<60分;核心指标得分< 40.2分;连续3年 “零”招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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